持內地機動車駕駛證在本澳駕駛

2023-05-04

1.  持內地摩托車駕駛證人士可否直接在本澳駕駛?

答:不可以。根據協議,持有效內地小型汽車(C1)或小型自動檔汽車(C2)或以上准駕車型駕駛證人士才可直接在本澳駕駛輕型汽車(B類)或自動變速箱輕型汽車(B類:限制只可駕駛自動變速箱輕型汽車)。

 

 

2.  可以憑出示內地機動車駕駛證電子版在本澳合法駕駛嗎?

答:不能。駕駛者需帶備內地紙質機動車駕駛證才可在本澳駕駛。

 

3.  內地駕駛者在“駕照互認”實施後,可否透過澳門申領國際駕駛執照?

答:不可以。因申請澳門國際駕照必須持有效澳門駕駛執照,但內地駕駛者只是基於“駕照互認”可持其內地機動車駕駛證在澳門駕駛,並不會獲發澳門駕駛執照。

 

4.  “駕照互認”後內地車輛是否可以在澳門行駛?

答:不可以。因“駕照互認”僅承認內地機動車駕駛證持有人在本澳具駕駛資格,並不代表允許其駕駛內地車輛駛進本澳。

 

5.  內地與澳門“駕照互認”後會否對澳門交通構成影響?會否設配額限制?

答:倘需在澳門購置或租賃車輛,租賃費及保險費等成本較高,如租賃公司需增加車輛數量,政府也有嚴格的審批要求。

另一方面,澳門地小,旅客來澳,尤其內地旅客出行較多使用步行、公交或娛樂場接駁巴士等,相信其駕駛需求較低;參考世界各地經驗,一般市中心旅客很少會駕駛,因此相信自駕人士不多。

此外,根據《道路交通公約》,現時有110個國家及地區的人士可以在澳門合法駕駛,均未有設置限額的需求。

 

6.  內地與澳門兩地駕駛習慣不同,會否向內地駕駛者提供本澳交通安全方面資訊?

答:局方會聯同治安警察局、旅遊局、金融管理局等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以整理內地駕駛者來澳駕駛所需注意的有關資訊,並將以圖文包及短片形式,透過本局對外宣傳渠道、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口岸及旅客詢問處及車輛租賃公司等,並商請內地官方渠道提供協助,提醒內地駕駛者留意及遵守本澳的駕駛規則、注意文明及安全駕駛。另外,因應“澳車北上”實施,內地亦有向本澳提供內地相關交通法律法規資訊,局方將整合有關資訊於本局對外宣傳渠道作發佈,以供前往內地駕駛的本澳居民作參考。

 

7.  “駕照互認”後會否增加過界/過職工作的情況?

答:內地駕駛者可以在澳門駕駛不等於可以在澳門工作。對於過界司機的問題,特區政府對此以嚴打、不接受的態度處理,以保護本地司機的勞動權益為優先。

 

8.  如果內地駕駛者在澳門違反交通法例,會如何執法?如何追究其責任?

答:除內地人士,現時有110個公約國家及地區的人士可以在澳門駕駛,倘若在澳門駕駛期間違反了本澳交通法例,都會依法作出處罰。若發生肇事司機潛逃回內地,兩地有刑事合作機制,可透過內地執法部門拘捕,並在內地作審理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