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和新增粵港小汽車免加簽試用通行 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政策說明

2022-03-24

一、現有和新增通行深港口岸粵港小汽車(營運客車除外)分兩個階段免加簽試用通行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試用期為兩年。

  第一階段,現有通行皇崗、文錦渡及沙頭角口岸的粵港小汽車可以于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免加簽試用通行大橋珠海口岸。

  第二階段,現有通行深圳灣口岸的粵港小汽車可以于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免加簽試用通行大橋珠海口岸。粵港小汽車免加簽通行大橋珠海口岸。

  二、車主無須專程到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辦理增加通行口岸的手續,只需確保車輛沒有超過批文有效期限(即仍具備通行資格),備案駕駛人即可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批文卡、香港運輸署核發的其他口岸《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試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過境往返內地》函件、海關核發的車輛通關證件,駕車經大橋珠海口岸往來粵港兩地。

  三、車主辦理換車、變更后備駕駛人業務的,須按規定先到海關、邊檢部門辦理相關備案手續,方可駕車通行大橋珠海口岸。

  四、營運性質客車仍須先按原有規定辦理增加通行口岸,并到海關、邊檢部門辦理相關備案手續,方可駕車通行大橋珠海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