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單牌車進出橫琴申請牌照 全流程+“十要求”

2020-05-20
12月16日上午10:30,“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新聞發布會”在橫琴灣酒店會議中心307-309會議室召開。搜狐焦點記者從發布會現場獲悉,即日起,符合條件的首批澳門法人就可以開始申請機動車入出橫琴牌照。發布會現場首次披露了《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暫行辦法》、《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和《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請條件》三份重要文件。
 
 
首批這些人可以申請3個以內指標
 
據《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申請進出橫琴的澳門機動車,是指準予進入橫琴并僅限在橫琴行駛的持有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的澳門牌照機動車輛。而首階段澳門機動車所有人需符合兩個條件,才可以申請辦理澳門機動車臨時入出橫琴牌證:
 
(一)入出橫琴的澳門機動車所有人在橫琴注冊設立至少一家獨立法人公司,在橫琴納稅額(前列100家)并承諾五年內不遷出橫琴,可以申請3個以內機動車入出橫琴指標,并辦理機動車臨時入境牌證。
 
(二)取得橫琴新區土地的澳門公司及其法人,可以申請3個以內機動車入出橫琴指標,并辦理機動車臨時入境牌證。
 
【具體的十條要求】:
 
上述細則還具體規定了“入出橫琴的澳門機動車須符合的十條要求”:
 
(一)機動車類型為9座(含)以下澳門非營運小型客車。
 
(二)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頒發的機動車所有權登記憑證,且在有效期內。
 
(三)已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且保險期限不少于臨時入境牌證有效期。
 
(四)境內外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均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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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裝電子車牌識別標簽。
 
(六)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及機動車3年內無超出批準行駛范圍行駛交通違法行為。
 
(七)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及機動車5年內無超出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滯留境內交通違法行為。
 
(八)機動車所有人及駕駛人5年內無利用入出橫琴的澳門機動車參與走私、偷越邊境、攜帶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違禁物品、攜帶國家禁止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或超范圍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
 
(九)在境內外無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違法行為。
 
(十)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申請牌照需要提供的證明及憑證】
 
同樣,據上述細則, 首階段澳門機動車申請入出橫琴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澳門居民永久性身份證或者澳門相關部門出具的居民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在橫琴注冊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上一年度在橫琴繳納國地稅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承諾五年內不遷出橫琴的承諾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已簽訂的《珠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須提交以下證明、憑證,并交驗機動車:
 
(一)珠海市橫琴管委會出具的確認函。
 
(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頒發的機動車所有權登記憑證。
 
(三)粵、澳雙方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四)不少于入境期限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五)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六)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出入境證件。
 
(七)車輛角度為前方左側45度、尺寸為88mm×60mm的彩色照片4張,駕駛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大1寸的彩色照片1張。
 
(八)《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請審批表》。
 
對單牌車政策有其他疑問的,可具體查詢《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暫行辦法》、《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管理細則》和《澳門機動車入出橫琴申請條件》。